兵兴职院团发〔2015〕3号
关于转发兵团团委《关于联合开展“希望工程1元捐”
微公益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专业系、团总支:
现将兵青联发〔2015〕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文件要求,开展好此项活动,3月10日前上报活动方案,并与2015年4月5日将募集的捐款及时、足额上缴至学院团委办公室,同时上报资金使用方案(电子版+纸质版2份)、资料收集工作。
联系人:刘飞、赵厶槿(院团委)
联系电话:0991-3967634
附:1、关于联合开展“希望工程1元捐”微公益活动的通知
2、2015年“希望工程1元捐”活动拟资助学生汇总表
共青团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15年3月7日
抄报:兵团团委、学院领导。
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办公室 2015年3月7日印发
共印汉文15份
附件1
团 委
少工委
青基会
兵青联发〔2015〕2号
关于联合开展“希望工程1元捐”
微公益活动的通知
各师(市)团委、少工委,各院(校)团委,各直属团(工)委,兵团军事部政治部组织处,武警兵团指挥部政治部组织处:
自2012年起,兵团团委、兵团少工委、兵团青基会联合发起了“希望工程1元捐”微公益活动。活动开展以来,得到了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青少年的认同和支持,募集来的款项全部用于开展“爱心兵团”慈善公益计划,由各单位团委自主实施资助项目,帮助有需要的青少年排忧解难,为“青春服务工程”助力添彩。
2015年3月,我们将继续开展 “希望工程1元捐”微公益活动,仍然采取统一活动内容、各单位灵活选择活动载体、募集资金定向返还的方式,希望以微公益活动为抓手,帮助兵团各族青少年逐步养成良好的公益习惯,让微公益成为一种生活方式,一种公益力量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活动名称
“希望工程1元捐”微公益活动。
二、活动时间
(一)2015年2月——3月为活动宣传、动员阶段;
(二)2015年3月——5月为集中募捐、汇总阶段。
三、活动内容
充分发挥兵团共青团、少先队的组织优势,结合“学雷锋月”、“学雷锋日”、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”等主题活动,动员广大共青团员、少先队员从小事做起,从自己的压岁钱、零花钱里捐出1元钱,用来帮助有需要的伙伴。
四、实施步骤
(一)活动准备阶段。各单位收到通知后,可在春节前向区域内青少年积极开展“希望工程1元捐”微公益活动的宣传动员。
(二)活动实施阶段。新学期开学后,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和青少年不同的聚集方式,自主设计,广泛动员共青团员、少先队员参与活动,并充分发挥区域内各类媒体优势,对活动情况进行集中宣传。
5月15日前,各单位将本单位募集的捐款及时、足额上缴至兵团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指定账户,同时上报资金使用方案(电子版+纸质版2份)。
(三)后续服务阶段。7月15日前,兵团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将本着“哪来哪去”的原则,以上缴金额为基数返还各单位,定向用于当地资助项目。按照兵直事业单位核算中心建议,便于资金的划拨、管理和使用,请各单位团委尽量将资金用于学生资助项目,资助金额可参照兵团青基会资助标准。
五、有关要求
(一)高度重视。各单位要将开展“希望工程1元捐”微公益活动列入年度绩效考核,务必高度重视、认真组织,作为建设基层服务型团组织的抓手,充分体现出各级共青团组织服务基层青年的能力水平。
(二)规范管理。活动实施阶段,各单位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汇缴劝募资金。各级团组织和少工委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截存、挪用和滞缴资金,要做到阳光透明,不打折扣。
(三)必须遵循自愿原则。此次活动捐赠标准为1元/人,多捐不限。请各单位积极引导青少年参与活动,在实施过程中切实做到不摊派、不攀比,家庭经济困难的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可根据自身情况,自主决定是否参与。
(四)评价标准。此次公益活动的重点在于倡导微捐赠、微公益的理念,帮助兵团广大青少年了解公益,走近公益、参与公益。在实施过程中,重在活动的宣传和影响力,不得以捐款数额的多少评价基层开展活动的优劣。
开户单位: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少年发展基金会
开 户 行: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建设路兵团支行
账 号:30703101040008837
附 言:×××单位希望工程1元捐
联 系 人:郝雯 刘磊
联系电话:0991-2890593 2890587
兵团团委 兵团少工委 兵团青少年发展基金会
2015年2月9日
附件2
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“希望工程1元捐”活动拟资助学生汇总表
单位(公章):
序号
| 学生姓名
| 性别
| 专业系
| 班 级
| 家庭情况
| 资助金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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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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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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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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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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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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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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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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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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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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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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